







关于选调援疆公路建设工作人员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80867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1〕93号 |
发布机构: | 厅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选调援疆公路建设工作人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2-24 |
省公路局、西安公路研究院:
根据援疆公路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省厅将成立督导组常驻新疆,负责我省援疆公路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工作,并抽调专业人员充实督导组。现就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设计管理人员2名,由西安公路研究院负责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路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从事公路工程科研或勘察设计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验;
4、担任过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职务;
5、年龄在30至45岁之间,男性;
6、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工作勤奋踏实;
7、选调人员在援疆项目建设全部结束前不得更换(约3年)。
二、选调现场管理人员2名,由省公路局负责推荐,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路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或建设管理10年以上工作经验;
4、担任过至少一条公路建设项目现场质量管理部门或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职务;
5、年龄在30至45岁之间,男性;
6、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好,具有团结合作精神,工作勤奋踏实;
7、选调人员在援疆项目建设全部结束前不得更换(约3年)。
三、有关要求
厅党组高度重视援疆公路建设工作,2月18日省厅专门召开援疆工作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了援疆公路建设工作。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规定条件认真选拔、严格把关,于2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上报省厅,并附推荐人员简历。
联系人:李 超 联系电话: 88869182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